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288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士兵专项)

推免生

士兵专项

040100教育学

14

0

1

078401教育技术学

18

2

0

共计

32

2

1

实行差额复试,在初试各单科成绩、初试总分成绩符合学校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zbm.njupt.edu.cn/logon),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复试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7)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8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9)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应按要求完成缴纳复试费和心理测试,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流程及要求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凡是达到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均有复试资格。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不低于2小时,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

1. 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时间为0326日(星期二)。

考试科目(专业)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教育心理学(教育学)

0326日上午8:30-10:30

计算机学科楼中兴报告厅

学习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注意事项: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50分)

1)外国语(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国语(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5分钟,分值为5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听说表达能力。时间为326日(星期二)。

专业代码

专业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040100

教育学

326日(星期二)上午11:50

仙林校区文科楼406

078401

教育技术学

326日(星期二)上午11:50

仙林校区文科楼406

 

2)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分值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时间为326日(星期二)。

专业代码

专业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040100

教育学

326日(星期二)上午11:30

仙林校区

文科楼424

078401

教育技术学

326日(星期二)上午11:30

仙林校区

文科楼427

五、录取的基本要求

在复试工作中,我院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作为重要环节。在复试过程中作弊或违纪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成绩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也相同者,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须参加后期师生互选环节。

4.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交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监督及其他

1.考生咨询或投诉电话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5866373

邮箱:zhuxiaochun@njupt.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有关通知和复试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s://yzb.njupt.edu.cn/及学院本网站的通知。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