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的录取原则。
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
3、复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院招办负责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16:30,
地点:本部校区(新模范马路66号)无线楼2教室。
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生的复试科目(笔试)按已确定的复试科目复试,不得更换。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由学院负责组织。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3月30日9:00-16:00
地点:仙林校区4号教学楼224室(教育学一级学科所有专业考生9:00在仙林校区4号教学楼224室报到,然后分专业带至不同考场。)
5、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严格复试,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招办负责组织。考生提前自行联系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资格审查要求
(1)时间:3月28日10:00-11:00
(2)地点:本部校区(新模范马路66号)无线楼2教室。
(3)复试前,学院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未经学院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4)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和考生本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5)考生核实复试科目及其它相关信息。
7、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
体检时间:3月29日9:30-11:30;12:30-15:00;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体检前注意休息,当日饮食必须清淡。
三、教育学一级学科2015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 | 复试分数线 总分(A)B |
高等教育学 | 10 | 2 | 335(44)132 |
教育技术学 | 6 | 0 | 320(44)132 |
课程与教学论 | 5 | 0 | 335(44)132 |
思想政治与公民教育 | 6 | 1 | 320(44)132 |
信息艺术设计与教育 | 2 | 2 | 320(44)132 |
公共安全管理与教育 | 3 | 2 | 320(44)132 |
合计 | 32 | 7 | |
四、录取基本要求
1、考生综合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初试满分500分,复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
2、考生按照综合总成绩分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于原报考专业没有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教育学一级学科未招满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5、录取要求:综合面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小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有1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要诚信复试。在笔试考试中作弊或违纪者将立刻终止考试,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五、录取相关手续
1、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向考生公布。
2、调档政审
学院需对考生进行政审,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否则不予录取。
3、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对各项手续完备的考生,学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教科院咨询电话:025-85866373 邮箱:jyyb@njupt.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学一级学科)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