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8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卢锋、彭洋

副组长:单美贤、张力

成员:刘峰、刘永贵、李峻、霍智勇

秘书:马安格、吴美萱

二、推免资格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16号)执行。符合条件者在被推荐前后,必修课或限制性选修课(包括计算机应用基础能力考核)考试出现不及格课程的,补考通过后不被认定为及格课程。

三、推荐排名方案

依据学校规定的推荐条件,学生自愿报名,并选择根据推荐条件(二)第1款或第2款测算总成绩,报名学生的总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分学术能力分两项成绩构成,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根据总成绩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统一排名,按照学校分配推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学术能力分计算方法参见附录。

四、排名方法

推免生推荐综合排名方案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推免学生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学习成绩综合分和学术能力分。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1]6号)推荐条件(二)第1款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分占总评价分比例为85%,学术能力分占总评价分比例为15%;根据推荐条件(二)第2款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分占总评价分比例为70%,学术能力分占总评价分比例为30%。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最高分者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其他学生按比例进行计算,折合分计算公式为:

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参评学生最高总平均学分绩点×100

2.学生学术能力分最高分者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其他学生按比例进行计算,折合分计算公式为:

学生能力分÷参评学生最高能力分×100

五、推免生名单确定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包括备选)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符合学校其他推免规定,需要学院进行推荐或遴选的,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推免决定。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97


附录: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能力分计算方法

 

学术竞赛计分方法

竞赛分类

排名

国家级一等奖

国家级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

考试类

1

10

9

8

2

9

8.1

7.2

3

8

7.2

6.4

4

7

6.3

5.6

5

6

5.4

4.8

非考试类A

1

40

36

32

2

36

32.4

28.8

3

32

28.8

25.6

4

28

25.2

22.4

5

24

21.6

19.2

6

20

18

16

7

16

14.4

12.8

8

12

10.8

9.6

9

8

7.2

6.4

10

4

3.6

3.2

非考试类B

1

28

25.2

22.4

2

25.2

22.68

20.16

3

22.4

18.14

16.12

4

19.6

17.64

15.68

5

16.8

15.12

13.44

非考试类C

1

20

18

16

2

18

16.2

14.4

3

16

14.4

12.8

4

14

12.6

11.2

5

12

10.8

9.6

注:

1)竞赛分类参见《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认定及分类目录(修订)》(校教发〔202135号)竞赛榜单。

2)非考试类A级主赛道竞赛在推免工作开展时尚未正式发布国赛结果,根据省级竞赛结果及国赛评奖规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国家级获奖等级。

3)非考试类A级竞赛计算前十排名,其他计算前五排名。

 

学术论文计分方法

作者排名

《南京邮电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目录》

计分

独立或第一作者

A类特级

50

独立或第一作者

A类一级

45

独立或第一作者

A类二级

40

独立或第一作者

A类三级

35

独立或第一作者

B类一级

20

独立或第一作者

B类二级

10

注:仅计算独立或第一作者已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采用材料审核和答辩的形式判断论文专业相关性、学术性,存在专业不相关、学术性差、涉嫌学术不端等情况的论文不得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