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要求
学院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学习方式 | 拟调剂录取人数 | 调剂基本要求 |
017 | 040100 | 教育学 | 学术学位 | 5人 | 1.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各项规定。 2.初试成绩达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初试专业课为《333教育综合》。 |
二、调剂申请时间及流程
1.调剂申请时间:2025年4月16日0时-2025年4月18日0时。
2.调剂申请流程
(1)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下文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
(2)学院依据调剂条件,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初选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复试前(调剂复试名单公布后),所有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登录心理测试网址(https://www.psy.com.cn/m/vant/#/school/154499/student/login)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须知见附件1)。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前(调剂复试名单公布后),所有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njupt.edu.cn)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6)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
三、调剂复试安排
序号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备注 |
1 | 4月21日上午7:30 | 中兴报告厅 | 现场报到 资格审查 | 所有调剂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所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 |
2 | 4月21日上午8:30-10:30 | 中兴报告厅 | 专业知识测试(专业课笔试) | 所有调剂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
3 | 4月21日中午12:00开始 | 文科楼427 |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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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采用线下方式对考生复试资格及复试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复试。
(1)本人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6)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7)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请各位考生于4月18日下午14: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按序扫描在一个PDF中发送至zhuxiaochun@njupt.edu.cn.
五、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本次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1)形式:闭卷笔试
(2)时间:4月21日8:30-10:30
(3)地点:计算机学科楼中兴报告厅
(4)考试科目:《教育心理学》
注意:请各位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的笔试考场,考试时不允许携带计算器及电子产品,考试进行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形式:面试
(2)时间:4月21日12:00开始
(3)地点:文科楼427
六、调剂考生录取工作
1.实行差额复试。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公告进行录取。
3.录取成绩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也相同者,以初试业务课1(《333教育综合》)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5)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4.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公示不少于7日。
6.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后期师生互选环节。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1.考生咨询或投诉电话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招生咨询
电话:02585866373; 邮箱:zhuxiaochun@njupt.edu.cn。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电话:02585866732; 邮箱:zhanglinupt@njupt.edu.cn。
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有关通知和复试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yzb.njupt.edu.cn/及学院网站的通知。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