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歩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教育部其他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促进我校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现将我院2016年招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学一级学科的推免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优”的录取原则。
2、考生复试时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提前15分钟报到,并进行复试。
3、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综合能力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
4、复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批次在九至十月进行。
地点:仙林校区教4-224室
5、每个专业均招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比例不超过教育学一级学科招生计划的50%。
三、录取基本要求
1、考生综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分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过程 :
(1)推免生根据学院的接收通知及接收专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报名志愿。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院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向考生公布。
四、监督电话
教科院咨询电话:025-85866373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9.22